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试行)
为加强我集团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生发展教育 工作,也为了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奖励先进,树立典型, 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班主任,且在集团内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能时刻对学生进行品德和 法律法规教育,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 责。 2.每学期能认真制定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班主任工作计划, 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按时参加班主任 工作会议,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班主任工作。 3.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养成良好 的行为习惯,所带班级的教育质量在同年级中排名靠前或进步较大。 4.有主题、有内容地组织与指导学生上好每一节班队活动课, 并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集团和学校开展的艺术 节、田径运动会以及其它的竞赛活动。拒绝上述活动的一票否决评 选资格。 5.教育学生爱惜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全学年无损坏学校公物 现象,或出现损坏但能及时修理或赔偿。 6.教育学生讲究卫生。每天坚持上学前清扫。做到每天的教室 和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 7.做好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工作,开好每次家长会。 8.面向全体学生,认真有效地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没有体 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9.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年内有撰写的班主任工 作总结或论文,并在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的 优先。 10.班主任工作期间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 9 天,或全学 年迟到早退不超过 50 次。 11.班主任如在本年度有师德失范行为,不得参与本次优秀班 主任评选。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 7 月-8 月进行评选,9 月进行公布。
四、评选办法 1.由年级主任推荐,且校区对班级考核在同年级班级数的排名 中居于 50%以内。 2.德育处考核后由学校委员会成员不记名投票,投票过半者当 选。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批准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班主任光荣称号并给予考核 奖励,将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班主任按市、区级优秀班主任名额分 别进行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班主任评选。
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 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集团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 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根据 《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且在集团内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服从学校一切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是非观念清楚,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教师形象,无师德失范行为,不在网络上发表或转发不利 于稳定的语言。 2.热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帮助、关心困难学生, 言传身教,未发生重大教育事故。 3.不随意征订教辅材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不从事有偿家教。 4.扎实备课,认真上课。能精心施教,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努力改进教法方法,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进行辅助教学,教学 效果好。 5.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学生作业书写规范。作业检查在学校评 比中获“优”、“良”等次。无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 学生、 家长评价良好。 6.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转化后进生成效明显; 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取奖次。 7.认真做好学生学科考核、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科学、公正评价。与家长之间沟通畅通,关系融洽。 8.按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能很好地完成备 课、听课、说课、评课任务,听课笔记记录详实;积极主动参加公 开课、竞赛课,承担示范课、观摩课。 9.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写 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 公开发表或公开交流。 10.坚守岗位,无旷课现象,上课不接打手机。 11.工作期间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 9 天,或全学年迟到 早退不超过 50 次。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 7 月-8 月进行评选,9 月进行公布。
四、评选办法 1.参选人为校区考核同类人员中排名前 30%范围内。 2.由办公室根据上年度德、能、勤、绩及突出业绩进行赋分排 序确定初选人选,若出现不符合要求人员,按赋分名次向下递补。 3.由学校委员会成员不记名投票,投票过半者当选。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评审组批准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光荣称号并给予 考核奖励,将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教师按市、区级优秀教师名额分 别进行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教师评选。
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 识,调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总结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 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未授课教 师纳入教辅人员范围)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 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无 师德失范行为,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尽职尽责。 3.认真做好行政管理或后勤服务工作。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踏 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领导交办和自己负责的工作, 在教育 管理和学校建设、为教学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 作互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5.工作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主动为学校分忧解难。 6.工作期间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 9 天,或全学年迟到 早退不超过 50 次。
三、评选时间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 7 月-8 月进行评选,9 月进行公布。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并写出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材料。 2.学校考核在同类人员中排名进入 30%范围内,办公室确认初 选名单,若出现不符合要求人员,按考核名次向下递补。 3.由学校委员会成员不记名投票,投票过半者当选。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评审组批准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光荣称号 并给予考核奖励,将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市、区级优 秀教育工作者分别进行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