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十九中学

菁菁校园学校公告

兰州市第十九中学评优选先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8 10:26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兰州市第十九中学 点击量:1641 【公开】

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试行

    为加强我集团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学生发展教育 工作,也为了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奖励先进,树立典型, 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班主任,且在集团内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能时刻对学生进行品德和 法律法规教育,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 责。 2.每学期能认真制定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班主任工作计划, 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按时参加班主任 工作会议,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班主任工作。 3.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养成良好 的行为习惯,所带班级的教育质量在同年级中排名靠前或进步较大。 4.有主题、有内容地组织与指导学生上好每一节班队活动课, 并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集团和学校开展的艺术 节、田径运动会以及其它的竞赛活动。拒绝上述活动的一票否决评 选资格。 5.教育学生爱惜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全学年无损坏学校公物 现象,或出现损坏但能及时修理或赔偿。 6.教育学生讲究卫生。每天坚持上学前清扫。做到每天的教室 和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持干净。 7.做好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工作,开好每次家长会。 8.面向全体学生,认真有效地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没有体 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9.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年内有撰写的班主任工 作总结或论文,并在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的 优先。 10.班主任工作期间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 9 天,或全学 年迟到早退不超过 50 次。 11.班主任如在本年度有师德失范行为,不得参与本次优秀班 主任评选。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 7 月-8 月进行评选,9 月进行公布。 

    四、评选办法 1.由年级主任推荐,且校区对班级考核在同年级班级数的排名 中居于 50%以内。 2.德育处考核后由学校委员会成员不记名投票,投票过半者当 选。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批准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班主任光荣称号并给予考核 奖励,将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班主任按市、区级优秀班主任名额分 别进行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班主任评选。












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 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集团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 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根据 《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且在集团内工作满两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 服从学校一切工作安排,团结协作,是非观念清楚,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教师形象,无师德失范行为,不在网络上发表或转发不利 于稳定的语言。 2.热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帮助、关心困难学生, 言传身教,未发生重大教育事故。 3.不随意征订教辅材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不从事有偿家教。 4.扎实备课,认真上课。能精心施教,不断更新教学内容, 努力改进教法方法,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进行辅助教学,教学 效果好。 5.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学生作业书写规范。作业检查在学校评 比中获“优”、“良”等次。无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 学生、 家长评价良好。 6.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转化后进生成效明显; 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取奖次。 7.认真做好学生学科考核、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科学、公正评价。与家长之间沟通畅通,关系融洽。 8.按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能很好地完成备 课、听课、说课、评课任务,听课笔记记录详实;积极主动参加公 开课、竞赛课,承担示范课、观摩课。 9.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写 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 公开发表或公开交流。 10.坚守岗位,无旷课现象,上课不接打手机。 11.工作期间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 9 天,或全学年迟到 早退不超过 50 次。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 7 月-8 月进行评选,9 月进行公布。 

    四、评选办法 1.参选人为校区考核同类人员中排名前 30%范围内。 2.由办公室根据上年度德、能、勤、绩及突出业绩进行赋分排 序确定初选人选,若出现不符合要求人员,按赋分名次向下递补。 3.由学校委员会成员不记名投票,投票过半者当选。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评审组批准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光荣称号并给予 考核奖励,将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教师按市、区级优秀教师名额分 别进行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教师评选。








兰州市第十九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 识,调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总结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 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未授课教 师纳入教辅人员范围)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 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无 师德失范行为,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尽职尽责。 3.认真做好行政管理或后勤服务工作。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踏 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领导交办和自己负责的工作, 在教育 管理和学校建设、为教学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 作互助,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5.工作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主动为学校分忧解难。 6.工作期间病、事假一学年累计不超过 9 天,或全学年迟到 早退不超过 50 次。 

    三、评选时间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年 7 月-8 月进行评选,9 月进行公布。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并写出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材料。 2.学校考核在同类人员中排名进入 30%范围内,办公室确认初 选名单,若出现不符合要求人员,按考核名次向下递补。 3.由学校委员会成员不记名投票,投票过半者当选。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评审组批准后,授予年度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光荣称号 并给予考核奖励,将排名靠前的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市、区级优 秀教育工作者分别进行推荐,参加市、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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